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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省委組織部批準,2023年上半年我州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72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
一、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必須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并憑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職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考錄環(huán)節(jié),責任由本人自負。
招錄對象為“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的職位,除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外,以下三類人員也可報考:一是國家統(tǒng)一招生的2021、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離校時和擇業(yè)期內(國家規(guī)定擇業(yè)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畢業(yè)生;二是2022年7月3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位、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三是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
(二)招錄范圍
“阿壩州常住戶口”是指:截至2023年1月4日,在阿壩州落戶三周年以上,州外戶籍考生在我州大中專及以上院校的集體戶口不視為阿壩州戶籍。
“阿壩州生源地”是指:2023年畢業(yè)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因升學將戶籍遷入本人就讀高等院校,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為阿壩州。
(三)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須符合報考公務員的基本條件。報考藏漢雙語職位的,需根據職位要求的藏語語種,在進行網絡報名前先到指定地點參加藏語口語測試(詳見本公告第三條:報名及資格初審),口語測試合格者,方可登錄指定網站進行報名。
報考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tǒng)一,思想政治素質好。
3.年齡在18—35周歲(1987年1月4日至2005年1月4日期間出生),2023年應屆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82年1月4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其中報考阿壩縣職位的報考者能適應高原氣候。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擬報職位的“專業(yè)條件”,指與“要求的學歷學位”所對應的專業(yè)。
7.符合法律法規(guī)和招錄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3.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5.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現(xiàn)役軍人、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7.在讀的非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二、招錄機關及名額
本次共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72名。具體招錄機關及招錄職位要求的對象、范圍、條件詳見《阿壩州2023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招錄采取網絡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2023年1月4日至1月10日8:00,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其中:報考藏漢雙語職位的,必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參加藏語口語測試,口語測試合格后,方可進行報名。
資格審查工作由州、縣(市)委組織部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錄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一)口語測試
藏漢雙語職位的口語現(xiàn)場測試工作由報考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1.測試時間:2023年1月4日至1月7日下午17:00前,逾期不再受理;
2.測試地點及聯(lián)系電話:
松潘縣委組織部:0837-7235380
3.測試標準和要求:報考者必須能夠熟練運用安多藏語口語進行交流。要求發(fā)音清晰、準確,語音、語調正確,語速流暢,表述準確。
4.參加口語測試須攜帶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張。
(二)網絡報名
1.職位選擇。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表”等,了解報考職位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證有關信息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報考一個職位,報名填報的身份證信息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23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信息表》)的各項內容(特別是在報考限制專業(yè)條件的職位時,所學專業(yè)欄必須嚴格按畢業(yè)證上記載的專業(yè)名稱準確如實填寫),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信息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報考人員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變造有關材料騙取報考資格的,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通知(中組發(fā)〔2021〕12號)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2023年1月4日至1月11日8: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2份,供面試資格審查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照片質量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重新上傳照片??忌鷳皶r查看審核情況,因考生本人未及時查看資格初審結果造成報名未成功的,責任由考生自負??忌鷮β毼灰蟮馁Y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時間內撥打《公告》中的政策咨詢電話進行咨詢。
(三)確認繳費
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請于1月12日上午8:00前登錄報名網站,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繼續(xù)執(zhí)行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2〕539號)規(guī)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后于1月4日至1月11日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到阿壩州人事考試中心(阿壩州公務員考試測評中心)遞交減免筆試考務費申請材料(不方便到現(xiàn)場辦理的考生,請撥打聯(lián)系電話確認后,通過傳真或郵箱上傳減免所需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手續(xù)??忌丛谝?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不予減免報考費用?,F(xiàn)場遞交材料地址:馬爾康市馬爾康鎮(zhèn)南木達街1號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公樓6樓,聯(lián)系電話:0837-2825253。
1. 《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guī)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2.脫貧戶家庭考生,憑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
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民政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
考生提交減免所需材料務必真實有效,對于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認定為不誠信行為。
(四)職位調整
確認繳費人數(shù)與招錄名額之比達到3:1方可開考。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由州委組織部調減或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因報名人數(shù)達不到筆試開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的職位,由報名網站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州委組織部征求考生意見后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我州其他職位。有關情況將及時在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網站(http://www.abzzg.gov.cn/)上公告。
(五)打印準考證
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23年2月21日至25日登錄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rst.sc.gov.cn)“人事考試”專欄中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及面試資格審查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考試總成績的60%、4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及分值: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成績×30% +《申論》成績×30% +筆試加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23年2月25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簿)進入考場,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3.筆試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在報考我州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縣(市、區(qū))黨委、政府和省級機關、市(州)機關表彰的,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我州重災縣指:汶川縣、茂縣、理縣、小金縣、黑水縣、松潘縣、九寨溝縣等由國家有關部委明確的7個縣。
(2)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報考“4.20蘆山地震”重災區(qū)機關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3分;報考省內其他地區(qū)公務員時,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
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guī)定的,不累加,按最高加分規(guī)定加分。
抗震救災加分方式:凡符合在“汶川地震” 和“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xiàn)突出的人員,于2023年2月28日將準考證(注明本人聯(lián)系電話)、身份證、立功受獎證書、表彰文件送交州委組織部公務員二科(原州檔案館辦公樓507),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證明材料的,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
(3)少數(shù)民族考生報考阿壩州職位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少數(shù)民族加分方式:凡符合少數(shù)民族加分規(guī)定的人員,此次不需持相關證件到現(xiàn)場登記加分,由系統(tǒng)按考生填報的民族自動甄別后進行加分??忌鷳J真、如實填寫民族,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特別提示:系統(tǒng)自動甄別進行加分只以考生填報的“民族”欄為準,請考生務必認真仔細填寫,錯填、誤填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
4.成績查詢:筆試各科成績于2023年3月下旬在報名網站公布。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應于成績公布之日起2日內登陸報名網站提交核查申請,核查結果于申請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成績、職位排名及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于2023年4月4日左右在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網站(http://www.abzzg.gov.cn/)上點對點公布。
(二)面試資格審查
根據考生的筆試成績,按照招考職位錄用名額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筆試有違紀、缺考科目者不進行排名且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進入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該職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
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與筆試折合總成績和職位排名一并點對點發(fā)布,面試資格審查其他事宜只在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網站(http://www.abzzg.gov.cn/)公布,不采用電話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未按照網絡公告規(guī)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審查,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時,考生應攜帶《報名信息表》1份、筆試準考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明確學位要求的職位)、戶口簿或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以及符合少數(shù)民族加分規(guī)定的)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它證書、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等,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的地點進行面試資格審查。考生本人必須親自參加面試資格審查,不能委托他人代替。
其中,特殊報考對象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或學生證記載不全的,由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出具院系、學制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或在線打印學信網《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已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具有人事管理權限)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國(境)外留學人員報考的,應出具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忌傻卿浗逃苛魧W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關要求和程序辦理。
4.報考雙語職位的考生,還需攜帶藏語口語測試合格通知書原件。
5.報考面向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招考職位的非2023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在擇業(yè)期內未就業(yè),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yè)學校,或者保留在各級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yè)服務機構的相關證明。
6.國家有其他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面試資格審查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確認其報名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完整。面試資格審查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缺額,經州委組織部核準,在報考同一職位的人選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遞補人員。
(三)面試
面試時間暫定為2023年4月20日至23日進行。
經面試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按照四川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于繼續(xù)執(zhí)行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的通知》(川發(fā)改價格規(guī)〔2022〕539號)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面試當天憑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面試具體事項在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網站(http://www.abzzg.gov.cn/)另行通知。
(四)考試總成績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錄職位及名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員。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未達到錄用名額3倍的職位,擬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州達到面試開考比例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人員)最低考試總成績。最低考試總成績劃定后,不再調整。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40%
五、體檢、考察及公示
(一)體檢
體檢由州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在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wèi)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衛(wèi)生部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規(guī)定執(zhí)行。
招考單位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1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錄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錄機關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由州委組織部給予其不予錄用的處理。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經州委組織部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高低依次遞補。
(二)考察
考察按照《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及《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 阿壩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阿壩州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阿壩州公安局關于增加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考察(核)內容的通知》(阿州人社發(fā)〔2018〕29號)組織實施。
招錄機關對體檢合格的報考人員組織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標準,重點考察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烊诉x達不到公務員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缺額,經州委組織部核準,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后進入考察。
(三)公示
擬錄用人員確定后,由州委組織部在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網站(http://www.abzzg.gov.cn/)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錄機關名稱、擬錄用職位,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蛘吖ぷ鲉挝?、準考證號、考試總成績、職位排名,同時公布監(jiān)督電話。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錄用。公示期間及公示后,因報考者放棄或其他原因出現(xiàn)的職位缺額,不再遞補。
六、錄用審批及試用期
(一)考試、體檢、考察并經公示合格者,由州委組織部辦理錄用手續(xù)。其中,此前已報考其他機關,因未獲錄用通知而參加本次招考的考生,在本次錄用審批手續(xù)辦理前被其他機關錄用為公務員(以招考單位通知的時間為準)的,本人應主動終止參加本次考錄,本次報考單位不予錄用。
被錄用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涉及選擇工作單位的職位,由州委組織部統(tǒng)一組織,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由考生本人依次選擇。凡不服從分配者,取消錄用。
(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職;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錄用。新錄用的公務員應在試用期內進行初任培訓。
(三)最低服務年限。新錄用公務員在本州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其中:享受艱苦邊遠地區(qū)照顧政策錄用到艱苦邊遠縣鄉(xiāng)機關的公務員在本州艱苦邊遠縣鄉(xiāng)機關最低服務5年(含試用期),5年服務期內的管理,按照中央、省關于鄉(xiāng)鎮(zhèn)干部隊伍建設、艱苦邊遠地區(qū)新錄用公務員管理的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詳情可咨詢州縣公務員主管部門。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考錄工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jiān)督。若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guī)行為,一經查實,按《公務員錄用違規(guī)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職位調整、加分公告、面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以及公告內容的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州委組織部只在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網站(http://www.abzzg.gov.cn/)予以公告,不再采取電話或其他方式單獨通知考生,敬請各位考生密切留意網上公告。因考生本人不主動、不及時查看指定網站上的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負責。
2. 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留下常用電話,在報考期間特別是資格審查和面試前務必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招錄機關。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lián)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報考信息填寫要準確、完整、規(guī)范,照片符合公告標準。尤其是姓名、身份證號碼、簡歷、所學專業(yè)、是否公務員身份、聯(lián)系方式等重要信息要填報準確,填報所學專業(yè)信息要以畢業(yè)證書為準。
(1)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相關信息一定要如實填寫。如:職位要求取得相關專業(yè)資格的,報考者可以在“獲得過何種專業(yè)證書,有何專長”欄加以說明。
(2)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3)“個人簡歷”欄,規(guī)范填寫個人的學習和工作經歷,從高中填起,起止時間到月,前后要銜接(年份用4位數(shù)字表示,月份用2位數(shù)字表示,中間用“.”分隔),如:
2009.09-2012.06 在XX省XX市XX縣XX學校讀高中;
2012.09-2016.06 在XX大學XX專業(yè)讀本科,取得XX學位;
2016.09-2019.06 在XX大學XX專業(yè)讀碩士研究生,取得XX學位;
2019.06-2020.06 在XX(工作單位全稱)工作,任XX職務;
2020.06-至今 在XX(工作單位全稱)工作,任XX職務。
在職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不得報考,如工作簡歷中有機關工作經歷的,請備注身份類別?!踩纾?019.06-2020.06 在XX市XX縣XX鎮(zhèn)人民政府黨政辦工作(事業(yè)人員\臨聘人員)〕
(4)“家庭主要成員及工作單位和職務”欄,填寫本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及其他重要社會關系的有關情況。已去世的,應在原工作單位及職務后加括號注明。
(5)“考生類別”欄,應如實選填考生本人現(xiàn)身份類別。按照公告規(guī)定在職的(含試用期)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不得報名,現(xiàn)身份為“公務員”類別的,資格初審將不予通過。
4.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誤導干擾,切勿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jiān)督,如發(fā)現(xiàn)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guī)嚴肅查處。
政策咨詢電話:0837—2828307
監(jiān)督電話:0837-2855872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6740101
附件:阿壩州2023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管理工作人員)職位表
中共阿壩州委組織部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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