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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貴州六盤水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和選調生現場資格復審公告
作者: 發(fā)布時間: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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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貴州省公務員/選調生/人民警察招考面試培訓【點擊查看】



根據《貴州省2019年省、市、縣、鄉(xiāng)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工作簡章》和《貴州省2019年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簡章》(以下統稱《招錄簡章》)的有關規(guī)定,為做好六盤水市2019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和選調生的現場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本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在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指導下,按照分級負責原則,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各縣(市、特區(qū)、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市直相關招錄單位具體實施。

二、現場資格復審時間和地點

資格復審時間:2019年6月17日至6月19日(8:30-17:00)。

遞補復審時間:2019年6月20日至6月21日(8:30-17:00)。

復審地點:現場資格復審地點及咨詢電話詳見附件1。

三、現場資格復審對象

現場資格復審對象為達到筆試環(huán)節(jié)最低合格分數線(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從高到低按職位資格復審人數與招錄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進入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詳見附件2。

四、資格復審需提交的材料

1、公務員(人民警察)類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從網上報名信息系統打印的《報名信息表》(帶條形碼)一式二份、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職業(yè)資格證書等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如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參見附件4>、“四項目”服務證等)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二)定向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職位提供退伍證;定向招錄“四項目人員”職位提供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基層項目服務身份證明材料須注明姓名、出生年月、畢業(yè)院校、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服務期考核是否合格等內容)或以下材料:

1.“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提供《貴州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聘用合同書》及服務期滿(時間截止到2019年3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相關證明;

2.“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yī)和扶貧)計劃”人員提供《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截止到2019年9月累計服務須滿2周年);

3.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提供“全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發(fā)放的《志愿服務證》(證上需有各縣項目辦考核合格的證明,截止2019年9月累計服務須滿2周年);

4.“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一村一名大學生)服務人員提供省引導辦頒發(fā)的服務證(截止到2019年9月累計服務須滿2周年)。

(三)2019年應屆畢業(yè)的考生,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證明原件(證明上須包含學歷、專業(yè)、是否準予畢業(yè)、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還應簽署在規(guī)定時間內(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保證書(參見附件5)。

(四)公職人員(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正式在崗人員)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由相應人事管理權限的縣區(qū)組織部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注明錄<聘>用時間),中、小學教師還須提供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參見附件6)。

(五)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2、選調生類

(一)報考人員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學歷學位的2019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yè)生或碩士研究生應出具所在院校的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張;

(二)提交從網上報名信息系統里面打印的、帶有條形碼的《貴州省2019年選調高校優(yōu)秀畢業(yè)生到基層工作報名信息表》一份(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表》中“學校(引導辦<項目辦>)初審意見欄”須加蓋資格初審部門的印章。

①應屆畢業(yè)的考生,《報名表》須加蓋所在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印章;

②基層服務項目的考生,《報名表》須同時加蓋服務所在地的縣級和市級“引導辦”、“項目辦”印章;

③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的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考生,未就業(yè)的,《報名表》須加蓋原畢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指導部門印章;已就業(yè)的,《報名表》須加蓋現工作單位印章。

(三)2019年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國家統招計劃的應屆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畢業(yè)生(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學除外),須提供記載有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本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不能提供的則須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生源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出具的貴州生源地證明材料。2019年應屆畢業(yè)的考生,須提供就業(yè)推薦表或學校證明原件(證明上須包含學歷、專業(yè)、是否準予畢業(yè)、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還應簽署在規(guī)定時間內(2019年12月31日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的保證書(參見附件5)。

(四)是中共黨員的本科畢業(yè)生,須提交本人黨組織關系所在黨委或黨委組織部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一份。證明材料內容包含本人姓名、出生年月、畢業(yè)院校、所學專業(yè)、入黨時間、現黨組織關系所在黨支部等信息。

(五)非中共黨員的應屆本科畢業(yè)生(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①須提供院系級及以上的優(yōu)秀學生干部類、優(yōu)秀團干部類、優(yōu)秀團員或三好學生類的其中一項表彰證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一份。

②須提供獲得過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的其中一項證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一份。

(六)“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持縣(特區(qū)、區(qū))級及以上的“項目辦”或“引導辦”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和報考職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到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盎鶎臃枕椖俊比藛T所持的報考證明材料必須包含姓名、出生年月、畢業(yè)院校、服務單位、服務年限、服務期的起止時間、服務期考核是否合格等內容。


(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人員須提供聘用期間在村(社區(qū))工作證明原件及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證明原件或2019年3月18日前經正式選舉擔任且至今(本次選調現場資格審查時)擔任村委會主任、副主任證明原件材料。

(八)“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須提供截止至2019年3月18日在鄉(xiāng)(鎮(zhèn))基層單位服務滿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和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證明原件或2019年3月18日前經正式選舉擔任且至今(本次選調現場資格審查時)擔任村委會主任、副主任證明原件材料;其中抽調到省內各級項目辦的志愿者聯絡員須提供截止至2019年3月18日在鄉(xiāng)(鎮(zhèn))基層單位服務滿12個月的相關證明原件材料。

(九)公職人員(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正式在崗人員)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由相應人事管理權限的縣區(qū)組織部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注明錄<聘>用時間),中、小學教師還須提供縣級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參見附件6)。

(十)留學歸國人員須持經教育部認證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留學歸國人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十一)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持士兵退伍證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的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須提供記載有本人戶籍遷移信息的本省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不能提供的則須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或生源地公安機關戶籍部門出具的貴州生源地證明材料。

(十二)本人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可由他人代審,代審人須攜雙方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考生授權委托書及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十三)《報名信息表》未打印或遺失的考生,在現場資格審查期間可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http://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五、相關要求

(一)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各招錄單位按照《招錄簡章》規(guī)定和資格復審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表》,對照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復審符合招錄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由負責資格復審的人員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經復審合格人員,必須親筆簽署《貴州省公務員和選調生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詳見附件3)。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該職位空缺人數在遞補復審期內從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順延遞補。遞補對象由各復審單位通知,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再另行發(fā)布遞補復審公告。經資格復審,復審合格人數與招錄計劃數比例達不到要求的,按規(guī)定減少或取消招錄計劃。如因招錄單位資格審查不嚴或漏審導致復審合格人員名單不正確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錄單位承擔。

(二)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各招錄單位須主動與資格復審人員(含遞補人員)聯系并做好聯系情況記錄備查。資格復審人員須關注現場資格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資格復審人員(含遞補復審人員)未及時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招錄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系到復審遞補人員的,視為遞補人員自動放棄。主動放棄資格復審(含遞補復審)的考生,均應在相應的復審時間結束前向資格復審單位提交書面聲明,對未提交書面聲明的,招錄機關應做好記錄,實行雙人核實確認或做好短信記錄備查。

(三)委托他人現場資格復審的,受委托人除提交復審考生應提交的上述材料外,還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復審考生)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原件到現場進行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結束后,各縣(市、特區(qū)、區(qū))黨委組織部和市直招錄(資格復審)單位必須于2019年6月24日前將資格復審結果、資格復審報告、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名單、審核通過的《報名信息表》和考生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張(粘貼于該考生報名信息表下方空白處)報市委組織部。

(五)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接受同級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行為。資格審查貫穿公務員招錄全過程,若故意隱瞞本人重要信息,提供虛假信息的考生,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并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六、其它事項

(一)需要打印《報名信息表》、筆試準考證的考生請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自行打印。

(二)資格復審結束后,預計在7月上旬考生可登錄指定網站查詢進入面試人員名單。

(三)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六盤水市公務員招考工作發(fā)布的各項招考信息都將在《招錄簡章》指定的中共六盤水市委組織部門戶網站(www.lpszzb.gov.cn)和六盤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gzlps.gov.cn)上進行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網站公布的招錄信息,如因考生未閱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同時,我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輔導班,請廣大考生不要受虛假信息的影響,以免上當受騙。

(五)咨詢電話

市委組織部:0858-8690956


點擊下載>>>

1、六盤水市2019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和選調生現場資格復審地點一覽表.xls

2、六盤水市2019年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和選調生現場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3、貴州省公務員和選調生考試錄用誠信報考承諾書.doc

4、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參考).doc

5、應屆畢業(yè)生保證書(參考).doc

6、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參考).doc


中共六盤水市委組織部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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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2019,六盤水,公務員,人民警察,選調生,資格復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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